(三)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 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 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 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 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 考试在面试、考核、体检阶段放弃的,需在公布的时间节点提前 2 日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未按要求提交的, 2 年内不得报考我区高速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2.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或聘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 3 年内不得报考我区高速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3. 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 5 年内不得报考我区高速公路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六、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 0771-2115913 、 2115952 (二)监督电话: 0771-2115901 附件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2018 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明细表 2.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速公路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2018 年度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8 年 1 月 3 日 (责任编辑:桂林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