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踏实,做事勤快,能吃苦耐劳;熟悉Word、Excel等电子办公自动化技术,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二)年龄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专业优先。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犯罪记录。 (五)身体健康。 二、招聘人数 编外人员6名,男女不限。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1月3日至1月10日。 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请于2018年1月10日前,在网上下载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报名登记表、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招聘人员信息表填写好后,将两张表格连同个人简历、推荐资料、学历证明、荣誉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户籍证明、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和近期小2寸免冠彩照两张邮寄或直接送至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应聘资料恕不退回,报名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报名地址:广西崇左市石景林路东段(崇左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619),邮编:532200,电话:0771-7836036,传真:0771-7836036。 (二)资格预审、面试 招聘单位对报名对象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预审,符合条件的通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核 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等。 (四)确定聘用人员 经资格预审、面试等程序后,确定聘用人选,试用期为1个月,期满考核合格后,劳动合同每年根据需要签订一次,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四、工资和其他待遇 (一)聘用后月工资为2300元(含个人应缴部分社保费用)。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出差费用按有关政策规定报销。 (二)聘用期间,单位负责按期足额缴纳聘用人员的“五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费部份在其本人工资中扣缴。 (三)聘用人员聘用期间可在单位食堂就餐,伙食费自理;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如有实际需要,可由本院免费安排住宿。 联系电话:0771-7836036(传真) 联 系 人:曹冬儒 崇左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3日 (责任编辑:桂林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