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贺州市事业单位招聘448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5-03 22:32 广西人事考试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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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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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市各级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促进就业公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44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以上,35岁周岁以下(1981年5月4日至1999年5月3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及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6年5月4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县(区)、乡镇的部分岗位,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高中、中专及大专学历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人员,其生源地或常住户口必须为广西。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7年5月3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岗位的招聘范围:在贺州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以上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项目是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项目。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期或服务时间计算,以2017年5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17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的;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报考和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国家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方可报考。证明可在考核前提供。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服务期、现役、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5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自2017年5月3日起,可通过贺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查阅招聘公告及《岗位表》等相关招考信息。报考人员如需咨询《岗位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的,请直接与《岗位表》中所列资格审查单位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准考证,不接受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5月8日8︰00至5月12日18:00。
2.报名方式。凡符合本公告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期间通过贺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gxpta.com.cn/hezhou/)进入“2017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期间,将于每天18︰00前在贺州市人事考试网公布无人报考的岗位,供报考人员参考。
3.填报要求。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认真核对本《公告》所列招聘的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认真阅读并填写《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弄虚作假,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4.专业符合要求举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核心课程与单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即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须在报名时同时向所报考单位的审核机关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3),并须于面试拟入围人选的资格审查时自行举证,出示本人毕业院校盖章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4)。(三)网上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5月8日8︰00至5月13日18︰00。
2.资格审查方式。市直招聘单位的人事主管部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报名资格审查单位,负责完成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各资格审查单位按照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方式进入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系统,依据本《公告》的规定和《2017年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公布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有关报考所需的证件材料原件在进入面试入围时验证核实)。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起1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考申请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单位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并通过报名系统及时反馈给报考者。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应不定期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查情况,及时按照报名流程办理有关事项。报名期间,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特别提示。因资格审查需要在提交报考申请后次日起1日内才能完成,故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考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失去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请考生自行评估风险,尽早诚信报名,以免延误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1天报名的人员,如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自负。
(四)上传照片和网上缴费
1.上传照片和缴费时间:2017年5月8日8:00至5月14日23:00。请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尽快在规定时限上传照片和缴费。
2.上传相片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照片的,视为放弃报考。
3.网上缴费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考试费按照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人收取考试费100元(每人每科50元)。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成员按规定可申请减免考试费用。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先进行缴费,再于2017年5月15日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携带材料为:1.个人减免费用申请;2.报名登记表;3.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4.城市低保家庭成员须提供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提交1份复印件,验原件)。
(五)开考比例及改报工作
1.达不到开考比例需改报其它岗位时间:2017年5月17日8︰00至18︰00。
2.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但因工作需要开考的,各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或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于2017年5月15日17:00前提交开考书面申请,经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乡(镇)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或减少招聘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前。
3.改报及相关工作。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成功缴费,但所报考岗位因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17年5月17日8︰00至18︰00期间持本人报名有效身份证件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贺州市平安西路262号)二楼改报其他岗位,并在2017年5月17日8︰00至5月18日12︰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未在规定时间成功改报其他岗位或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报考资格的人员,可于2017年5月22至5月24日8︰30--18︰00持本人报名有效身份证件到贺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办理解除报名手续。
(六)打印笔试准考证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2017年6月3日8︰00至6月9日18︰00。
已缴笔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在贺州人事考试网从报名系统上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使用激光打印机或喷墨打印机(A4纸)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打印都可以。严禁使用针式打印机打印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上必须打印照片(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自贴照片无效。报考人员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遗失居民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纸质)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报考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笔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加分办法
(一)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加3分。
(二)属“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城市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等项目人员的,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称职)仍在职的,加5分。(注:此项不累计加分)
(三)以上 (一)、(二)项照顾加分不累加计算,按照高分项进行加分。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四)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再享受本加分政策。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每科分值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分综合管理类(A类)、医疗卫生类(E类)。科目内容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附件2)。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星期六),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下午14︰00—16︰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考点设在贺州市,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两证缺一不可。两证不全不得参加考试。
(三)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报考人员可登录贺州市人事考试网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由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划定,并在贺州人事考试网公布。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成绩查询时间:2017年6月26前。
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时间:2017年6月30日前。
(编辑:小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