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关于编制外招聘专职厨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决定在编制外面向社会招聘主厨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男女不限,年龄50周岁以下; (3)高中及以上学历; (4)具备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以上等级证书,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星级酒店工作经验者优先; (5)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动手能力强,有创新思维。 二、相关待遇 (一)工资:3000元左右(可面议) (二)对正式聘用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的人员,按贵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1日起至11月27日截止(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 报名所需材料 (1)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编制外合同制专职厨师报名表(详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4)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1张近期1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6)1张近期全身个人生活照片; (7)厨师证、健康证。 3.报名方式:应聘者持上述材料前往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政工科办公室(贵港市港南区公正街2号)或将上述报名材料电子版发至政工科邮箱:gnfy4330513@163.com,联系电话:0775-4330513。 4.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 (二)考试形式 采用现场烹饪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三)聘用 本院根据报名条件、面试结果、经体检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经考核合格的,由我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正式聘用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内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等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责任编辑:桂林华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