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和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的人选。 1.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成绩、遵纪守法和资格条件等。被考核人员需提交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提供)、学历证明及岗位要求其他证件的原件进行复核确认。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提供相关材料视为考核不合格,如考核出现不合格者,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 ( 1 )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 2 )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 ( 3 )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 4 )发现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 5 )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况。 2.体检: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因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该岗位考试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 (六)公示拟聘人选 对考试综合总成绩、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友谊关口岸运管处研究,按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并将公开招聘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广西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增人和入编等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报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编办办理增人、入编、聘用和工资等手续。 五、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一)友谊关口岸运管处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考试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具体用人单位(法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招聘工作人员、考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过程中违反相关规定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 (五)不诚信报考行为处罚 1.考试在面试、考核、体检阶段放弃的,需在公布的时间节点提前 2 日提交书面放弃声明,未按要求提交的, 2 年内不得报考友谊关口岸运管处公开招聘考试。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或聘用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3年内不得报考友谊关口岸运管处公开招聘考试。 3.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在 5 年内不得报考友谊关口岸运管处公开招聘考试。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友谊关口岸运管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0771-8550690 。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2017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docx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2017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关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处
2017年10月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