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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钦州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215名工作人员公告

时间:2017-09-25 17:33来源:未知 作者:桂林华图 点击: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重印件)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灵

  2017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更正重印件)等精神,为适应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经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7年灵山县62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5名。为确保招聘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9日-1999年10月9日期间出生)。对因工作需要放宽报考年龄的岗位,经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

  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1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放宽年龄的具体岗位详见《2017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表》。

  (六)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编在职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17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原为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7、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8、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9、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二)获得国家承认大专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广西区范围内;

  (三)获得国家承认中专(高中)学历的人员报考的,其生源地或户籍所在地为钦州市范围内;

  (四)驻灵随军家属报考的,不受户籍所在地限制。

  本次招聘考试所涉及的户籍、基层工作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服役、辞职、辞退、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7年10月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招聘岗位及考试方式

  1.综合类(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99个、名额148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笔试和面试类岗位14个、名额17名。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类岗位38个、名额48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

  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笔试面试类岗位2个、名额2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不需要参加笔试和面试,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的是由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符合条件的其中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由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并提交《2017年灵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灵山县人才市场(灵山县县城江南路十里段363号,即灵山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院内)

  4.联系电话:0777-6519678、6519676、6886286。

  (二)缴费标准

  报考费标准:按桂价费〔2010〕269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人缴交考试费100元(50元/科,共两科)。

  (三)报名结束后,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专业审核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年版)》进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

  (四)准考证制作和发放时间

  《准考证》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制作。考生参加考试时,若发现考生身份信息与准考证上个人信息、粘贴的照片(应与报名所交照片一致)不符,即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如笔试准考证出现打印错误、信息模糊等问题,请及时与制作单位联系。

  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7年11月13日至11月17日,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收据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直到招考工作结束。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的组织实施

  笔试工作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与科目

  2017年11月18日(星期六)

  09∶0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5∶00—17∶00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的分值各100分。

  3.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开考规定:原则上,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对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为1∶2及以上1∶3以下的岗位(免笔试面试岗位除外),确因工作需要补缺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向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报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招聘岗位名额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仅达1∶1的岗位不得开考(免笔试面试岗位除外)。

  对不予开考的岗位,由灵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灵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通知报考者并退还报考者所交考试费(自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款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作弃权处理)。

  5.照顾加分: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计入笔试总成绩。少数民族考生的认定以居民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信息记载为准。

  6.笔试成绩查询:笔试评卷工作完成后,报考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到灵山县人才市场或拨打16866550声讯电话(2017年12月中旬开通)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

(责任编辑:桂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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